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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民黨新北市議員蔡淑君繼當選無效勝訴確定後,賄選也被最高法院判決無罪確定。圖/翻攝臉書

藍新北議員助社區鋪地板修花木 蔡淑君涉賄選、當選無效勝訴確定

發布於: 10 月 8 日標籤:, , , ,

國民黨新北市議員蔡淑君被控捐助選區內的社區住戶鋪設地坪、修剪周邊街道及公園樹木,遭新北地檢署起訴違反選罷法的賄選罪及提起當選無效之訴,其中涉嫌賄選的部分,最高法院維持一、二審見解,認為蔡淑君捐助行為不足以影響社區民眾投票意願,判決蔡淑君無罪確定,至於被控當選無效的部分,高等法院今年8月間已駁回確定,因此蔡淑君被控賄選及當選無效,皆獲勝訴確定。

歷審法院認為,前年九合一大選時,被稱爲「林口阿姨」的蔡淑君捐助「台北新都社區」鋪設地坪工程部分,該社區雖然有管委會,但是召開會議時出席率只有20%到30%,顯示社區民眾凝聚力低,雖然管委會在蔡淑君捐助地坪完工後,曾在社區電梯內張貼蔡淑君捐助工程的感謝狀,但是公告期滿就撤除,感謝狀內也沒有要求民眾支持特定候選人。感謝狀雖然可能提高民眾對蔡淑君好感,但還不足以動搖他們的政治偏好或選擇。

至於蔡淑君協助修剪「陽光社區美滿家園」周邊麗園二街1巷、3巷與12項公園,由於當地並未設置圍牆或相關間隔設施,屬於不特定人可以自由進出的區域。公園也不是社區管委會負責管理,蔡淑君捐助修剪樹木、植栽的部分具有公益性質,無法影響選民決定。基於上述理由,法院認為蔡淑君捐助行為,主觀上不具有違反《選罷法》第102條1項1款的故意,判決無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