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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師鄭鴻威被控擔任詐團軍師,還糾團政大法律系校友等律師入夥。圖/翻攝網路

詐團軍師始祖鄭鴻威律師獲500萬交保 羈押8個月可望離開看守所

發布於: 10 月 9 日標籤:, , , , ,

充當詐騙集團軍師的律師鄭鴻威,找政大法律系的律師學弟妹等人入夥接案,遭台北地檢署起訴洩密、組織犯罪、洗錢等罪,鄭鴻威不耐長期羈押禁見,昨(10月8日)聲請具保,今獲台北地院裁准500萬元交保,但限制住居、出境、出海10月,且不得與同案被告、共犯及起訴書證據清單欄所載之證人為任何接觸。

據了解,鄭鴻威目前人關在台北看守所,如親友中午前完成交保手續,下午就能從北所釋放,如未能具保,羈押期間自113年10月13日延長2月,並禁止接見、通信。由於鄭的押期將於本月13日屆滿,鄭昨向法官表示希望能以具保代替羈押,希望至少讓他可以與母親及太太通信。

律師鄭鴻威是檢警首次偵破的詐團軍師、他找政大法律系學弟妹一起當詐團律師犯案,引起社會極大震撼,不但全國律師公會為此研擬新增內規,審檢辯還因「打詐四法」中的《刑訴法》新增第153條之10「詐團盯梢條款」,吵得不可開交。

檢調獲報,2023年8月至9月間,律師鄭鴻威接受詐團委任,替詐團車手進行辯護,鄭另牽線母校政大法律系學弟們,引薦給詐團替車手辯護,將偵查祕密洩漏給詐團。北檢2024年5月13日偵結,起訴鄭鴻威等18人,其中16人是律師。鄭鴻威遭檢方從重求刑9年,並裁定繼續羈押!

鄭鴻威案還扯到他的政大法律系同學、橋頭地院法官石育恩,涉嫌替鄭鴻威藏錢,地點竟在石育恩的法官辦公室,震撼社會及司法界。石男2024年3月間曾主動向橋頭地院報告自清,聲稱尚未分發至橋院擔任法官前,曾代朋友轉交10萬元律師費給涉嫌洩漏偵查中筆錄的1名女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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