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檢署檢察官告媒體抹黑成功 電視台經理指黃錦秋獲免費裝潢遭起訴
高檢署檢察官黃錦秋擔任警政署政風室主任期間,與偵辦地下通匯案主嫌郭哲敏案的新北地檢署檢察官王涂芝,兩人曾數度出入郭男的「88會館」,遭監察院彈劾,黃錦秋不滿壹電視新聞部簡姓經理在line群組指稱,她接受藝人澎恰恰金主林秉文和地方角頭幫忙裝潢房屋,黃憤而提告簡男妨害名譽,台北地檢署今(11月5日)偵結,認為簡男涉犯加重誹謗罪,提起公訴。至於黃錦秋另遭法務部移送懲戒法院一案,正由職務法庭審理中。
北檢指出,黃錦秋指控簡男在自己成立line群組內,張貼「林秉文 小明的一位小弟 因為利益衝突 轉而投靠三重某角頭下面 這位角頭牽線 找上 黃錦秋 黃 跟林秉文 小明交情也很好 但是 這派人 幫忙黃 裝潢他中壢新房子花了上千萬」等內容,已貶損黃的人格和社會評價。
簡男則否認相關line群組的貼文是他張貼,且不確定是否加入上述line群組,不過曾任或現任媒體記者作證指出,上述群組由簡男創立,且本案貼文是簡男所張貼,因此檢方不採信簡男辯詞。
北檢認為,簡男貼文內容已具體指摘黃錦秋接受不正利益,但簡男空言否認,又無法提供合理查證內容,簡男雖辯稱她曾在鏡週刊看過相關訊息,但檢方勘驗鏡週刊「88會館之亂」報導,並未提及「林秉文 小明的一位小弟 因為利益衝突……幫忙黃 裝潢他中壢新房子花了上千萬」等內容,因此簡男未經合理查證,就在群組散布不時訊息,已涉犯加重誹謗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