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柯文哲和律師團將考慮是否抗告延押。圖/民眾提供

週刊才登柯文哲在市長室收賄 律師團就說未違偵查不公開

發布於: 11 月 5 日標籤:, , , , ,

台北地檢署指揮廉政署偵辦京華城案屢傳洩密,為此藍白立委吳宗憲和張啟楷昨(11月4日)以立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名義,到北檢考察偵查不公開作業方式。不過,鏡週刊今(11月5日)再度登出柯文哲裁定延長羈押理由,狀似向北檢和立院叫板,柯文哲的律師團也在中午發表聯合聲明,自清沒洩密,還說柯文哲應推定無罪,至於是否抗告,將與柯文哲討論等三點聲明,時機點令人玩味。

《鏡週刊》今報導指出,北院日前裁定延押柯文哲的理由中,直指柯文哲在市長室收受1500萬元現金賄款;另外則是民眾黨台北市議員、「學姐」黃瀞瑩上節目爆料調查細節,讓北院認定柯文哲有「隔空串證」之虞,才會裁定延押。不料,柯文哲的律師團就罕見地發表聲明。

柯文哲律師團發表聯合聲明自清。圖/民眾提供柯文哲的律師團聯合聲明如下:

辯護人就鏡週刊113年11月5日之報導內容,為保護當事人柯文哲先生免於報導或評論所致之不當偏見,爰依律師倫理規範第25條第3 項但書之規定,代當事人發表平衡言論如下:

一、 鏡週刊《柯收錢地點曝光》刊載之相關內容,尚待檢察官依法進行調查,且依無罪推定原則,未經審判證明有罪確定前,均應推定為無罪。

二、就臺灣臺北地方法院延長羈押之裁定是否提起抗告,俟辯護人與柯文哲先生討論後再行決定。

三、辯護人為維護偵查程序之順利進行,均嚴格遵守偵查不公開之規範。

選任辯護人鄭深元律師、陸正義律師、蕭奕弘律師,中華民國113年11月5日。

黃瀞瑩今天透過錄影回應,對於媒體的指控,完全是子虛烏有,現在已經讓人分不清楚這是一篇報導,還是裁定書,或是個人的心情小語,「對於這樣入人於罪的言論,我想最好的回應就是繼續做好地方選民服務,提醒大家,本辦公室今天晚上有提供免費的法律諮詢,歡迎週刊參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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