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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師鄭文龍代表曹興誠到北院自訴中共國台辦官員。圖/項程鎮攝

曹興誠提告中國國台辦主任 反制遭列台獨頑固分子

發布於: 11 月 11 日標籤:, , , , ,

聯電前董事長曹興誠不滿遭中國國台辦列入台獨頑固分子清單,今(11月11日)上午委請律師鄭文龍等人至台北地院,對中國國台辦主任宋濤、發言人陳斌華提起刑事自訴,指控兩人違反中華民國《刑法》第305條「恐嚇危害安全罪」,涉犯「恐嚇危害安全罪」。國台辦10月14日將曹興誠、民進黨立委沈伯洋,以及黑熊學院等列入台獨頑固分子清單。

曹興誠上午偕同律師鄭文龍、劉繼蔚、黃思維召開「用台灣的法治與文明,反擊中國的非法與蠻幹」記者會,曹興誠指出,他提出刑事自訴,指控陳斌華、宋濤兩人違反中華民國《刑法》第305條「恐嚇危害安全罪」。他強調,中共破壞台海和平穩定,每天軍機艦侵門踏戶,他身為中華民國國民,已經放棄新加坡國籍,重新拿回中華民國護照2年,有義務反對中共侵略。

律師鄭文龍認為,陳斌華的行為是透過國台辦記者會傳播,曹興誠在台灣看到後還是會怕,這就構成《刑法》「恐嚇危害安全罪」,根據最高法院相關見解,台灣法院對這種案件是有管轄權的,也不能不受理。希望法院能夠將傳票寄給國台辦。若兩人未來不到案,就可以發布通緝,以後宋濤、陳斌華來台就可將其逮捕,對他們有一定的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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