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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北地檢破獲愛情詐騙機房,新北地院裁定羈押4被告。圖/項程鎮攝

新北檢破獲愛情詐騙機房 查扣「交友攻略」、聲押4人獲准

發布於: 11 月 15 日標籤:, ,

新北地檢署偵辦愛情詐騙機房案,檢察官粘郁翎11月13日指揮新北市調查處、新北市刑大等幹員,前往新北市三重區、蘆洲區搜索3處機房,扣得現金 33萬餘元、金飾、電腦、手機、交友攻略、賓士汽車 1輛等物,拘捕20人被告到案,檢方聲請羈押禁見4人獲准。

新北檢指出,陳姓被告在新北市三重區設立詐騙機房,111年間起,招攬高姓等成員,透過機房網路設備佯為面容姣好之女子,上網與不特定被害人攀談培養感情後,誘騙投資購買虛擬貨幣,後來改變詐欺手法,使用交友軟體或 LINE加入不特定被害人之帳號,假冒俊帥貌美之年輕直播主與被害人聯繫,發送集團成員拍攝之各直播主宣傳影片藉以搭訕、攀談,並提供直播平台讓被害人下載。

陳姓等被告再依「交友攻略」腳本與被害人培養感情,誘使被害人在直播平台抖內(Donate)直播主,若被害人抖內達一定金額,即安排直播主出面與被害人見面,使被害人深信不疑,加碼抖內上開直播平台。如被害人無資力或察覺受騙,即冷落或封鎖被害人,使被害人求償無門,陳男等人則朋分不法所得,被害人人數、不法所得金額尚在清查中。

檢察官訊問後,認為被告陳男等4 人均涉犯刑法第 339條之 4 第 1 項第 2款、第 3 款之「三人以上共同以網際網路對公眾散布,而犯詐欺取財及組織犯罪防制條例第 3條第1 項後段之參與犯罪組織」等罪嫌,有勾串、滅證及反覆實施詐欺犯罪之虞,向新北地院聲請羈押禁見獲准。其餘莊姓等 16名被告則獲交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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