甜心議員林穎孟詐助理費好慘 北院判貪污兩罪各5年8月、3年8月
被稱為「甜心議員」的無黨籍前台北市議員林穎孟,被控與前男友葉曜彰詐領助理費,台北地檢署依貪污等罪起訴。台北地院今(11月29日)審結,依貪污治罪條例的圖利罪判處5年8月,褫奪公權3年,及利用職務上機會詐取財物罪判處3年8月,褫奪公權2年,葉男依圖利罪判刑5年8月,褫奪公權3年。可上訴。
檢方起訴指出,林穎孟擔任台北市議員期間,在楊姓助理辭職後,108年10月份仍登載楊姓助理為公費助理,詐領3萬餘元,直到同年11月間才辦理停聘。林穎孟另於107年12月5日起聘僱當時的男友葉曜彰為公費助理,葉曜彰後來成立公關行銷公司,無法繼續當公費助理,2人要求該公司新聘雇員做議員助理的工作,藉此分攤公司的成本。
葉曜彰的公司另於109年4月間聘用郭姓女子擔任設計師,林、葉將郭女登載為人頭公費助理,負責林穎孟的議員臉書等社群媒體影像製作費、文宣設計費等。北檢認為林穎孟、葉曜彰犯後態度不佳,111年8月間提起公訴,並請法官量處適當之刑,今遭重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