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B11982E6-6FA5-4EBF-A3BC-763F6DB8BD49

芝麻街美語補習班現任經營者郭明昌(左)及律師,控告前大股東及委任律師。圖/項程鎮攝

芝麻街美語經營權連累石育恩? 現任經營者告前股東及律師3罪

發布於: 12 月 5 日標籤:, , , ,

被起訴幫詐騙集團洗錢的橋頭地院前法官石育恩(已遭停職),捲入數碼戲胞前董事郭明昌收購芝麻街美語補習班母公司、上櫃公司新華泰富股份有限公司(5481)20億元資產案,郭明昌認為遭新華泰富大股東何佳洲、何彥寬及律師楊美玲惡意抹黑提告,今(12月3日)委由律師林志洋到台北地檢署提告何佳洲等人,涉嫌業務侵占、加重誹謗、誣告等罪。另已提告民事案件要求返還公司印鑑。

郭明昌指控君恰泰富投資有限公司、新華國泰投資有限公司的前股東何佳洲、何彥寬,因對外積欠數億元鉅款長達5、6年期間,不堪債主追債,透過楊美玲律師主動找上他,以清償對方名下之君怡公司、新國公司之對外鉅額負債為條件,而拋售君怡公司、新國公司出資額給他。再由楊美玲律師擬定出資額轉讓協議書後交由雙方於今年10月11日簽署,並約定郭合法取得該二公司出資額後,應概括承受該二公司約1億5仟萬元之所有負債。

郭明昌表示,自己不僅已依約給付君恰公司、新國公司出資額予何佳洲、何彥寬,且於113年10月底,匯入近9仟9佰5拾萬元預備清償君怡公司、新國公司之債權人,並就其中3仟7佰萬餘元,已實際向君怡公司、新國公司等債權人為清償。但對方遲未返還君怡公司、新國公司的大章,他才通知對方交付兩公司大章的同時,始繼續清償該二公司餘下之債權人。不料,何佳洲、何彥寬與楊美玲律師即拒不見面、拒不交付公司大章。

另外,楊美玲律師明知雙方磋商與交易過程完全合法,且曾協助辦理君怡公司、新國公司出資額轉讓變更登記,且獲郭明昌向債權人清償3仟7佰萬餘元後,卻捏造他與賴總統、雲豹能源集團,或從未參與本次股權交易案協商會議,或討論之石育恩先生與李昊承先生等謠言,以操弄輿論,遂依法提起訴訟。

贊助定傳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