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柯文哲起訴後,二度交保離開北院。圖/項程鎮攝

柯文哲籌出7000萬元保金 帶著微笑和電子腳鐐離開北院

發布於: 12 月 30 日標籤:, , ,

台北地檢署12月26日偵結京華城案及政治獻金案,起訴民眾黨主席柯文哲等11人,北檢對柯文哲等4名在押被告的交保抗告成功,台北地院合議庭昨(12月29日)深夜裁定柯文哲等4人加重保並科技監控,仍限制住居、出境、出海,柯文哲今(12月30日)下午3點45分辦妥交保程序並戴上電子腳鐐後,柯在妻子陳佩琪陪伴下,面帶微笑離開北院。面對媒體詢問感想,柯不發一語。

合議庭認為,柯文哲等4人均涉犯貪污等重罪,且犯罪嫌疑均重大,同有逃亡與勾串滅證之虞,但全案經檢方起訴,蒐證,而關鍵人物—柯的隨行秘書「橘子」許芷瑜未到案,應由檢方傳喚許芷瑜到案查明所涉案情,並非繼續羈押柯文哲。

合議庭強調,檢方主張柯文哲對同案被告、證人具有「實質影響力」,若交保恐會有改變證詞的風險。但是,柯文哲已表明將盡快辭任民眾黨黨主席,是否繼續接觸同案被告、證人的疑慮將降低,柯文哲與妻子陳佩琪也不因共同生活,就必然有勾串之虞。如依檢方主張,把「實質影響力」的效果貫徹到底,日後如有政府官員涉案,就一律要羈押。

合議庭裁定,柯文哲7000萬元交保、沈慶京1億元交保、應曉薇3000萬元交保、李文宗2000萬元交保。柯文哲等4人除日常家庭生活及工作所必須外,不得有任何接觸同案被告、證人之行為。柯文哲等4人趕在今天(12月30日)下午5時前具保,否則就要羈押回籠。

北院原裁定柯文哲3000萬元交保,沈慶京4000萬交保,應曉薇1500萬,李文宗800萬交保(偵查時200萬交保,共1000萬元),彭振聲500萬交保。5人皆限制住居、出境及出海。除彭振聲外,北檢對柯文哲等4人提出抗告,獲高院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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