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市捷運警涉性侵女兒348次 士林地檢起訴並請法院加重刑度1/2
台北市捷運警察局某小隊長涉嫌在女兒未成年時,長期性侵達8年,士林地檢署認為該小隊長對女兒性侵達348次,今(1月7日)依「對於未滿14歲之女子為性交罪」等罪提起公訴,並請法院加重其刑1/2。該小隊長已遭停職。
據指出,涉案小隊長曾在台北市警保安警察大隊任職,後來轉調至北市捷運警察隊,去年7月起代理捷警隊某分隊的分隊長。他被控常在飲宴喝完酒後,對當時未成年的女兒毛手毛腳,甚至性侵。女兒成年後,在朋友的陪同下前往婦幼隊報案,痛訴自己曾被父親性侵。
台北市警局去年4月獲報後,報請士林地檢署指揮偵辦,並將該小隊長調整為非主管職,並報請予以停職。該小隊長同事指出,小隊長交友廣闊,與一些民代交情深厚,平日工作表現平平,據聞在外發生不少糾紛,還與人有訴訟,也曾和同事發生不快,遭同事檢舉;同事普遍對其評價不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