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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玉蔻指趙少康拋妻棄子遭判賠220萬元。圖/項程鎮攝

周玉蔻誣指趙少康拋妻棄子 最高法院判賠220萬元確定

發布於: 2 月 13 日標籤:, , , ,

資深媒體人周玉蔻在臉書和民視節目指稱中廣前董事長趙少康拋妻棄子,及對前妻家暴等情事,趙少康認為名譽遭嚴重毀損,提告求償1000萬元。一、二審皆判決周玉蔻與民視須連帶賠償200萬元,周女還須再賠20萬元,上訴後遭最高法院駁回,全案確定,且應移除相關不實言論等內容。

周玉蔻111年9月17日在臉書PO文,指時任中廣董事長趙少康:「老趙啊老趙,在我是非大旗、肅清邪魔的名單上,你的列名甚為末路…關鍵字:家暴…拋妻棄子…不認骨血」等語。同年月19日,周女在民視政論節目中表示,「那我就告訴你(趙少康),你打你的太太、家暴,扔掉你家的兒子、不認骨血,拋妻棄子」等語。

二審判決後,趙少康曾發表三點聲明,趙痛批周玉蔻捕風捉影隨意指控,亂罵人獲得有形無形好處太大了,絕非區區220萬的賠償所能遏止,難怪她一而再、再而三的假言論自由之名,毀謗中傷許多無辜的受害者,此有法院判決可以證明,法律必須加以嚴厲制裁。至於所有賠償金額,會捐做公益。趙也提出證據,證明確已給付可觀贍養費予前妻及長子,並持續照顧長子的生活至大學畢業,並非不顧妻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