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80029216_1167585314732142_4249170422693406239_n
綠委林岱樺涉嫌助理費案,能否代表民進黨參選高雄市長添變數。圖/翻攝臉書
綠委林岱樺弟弟涉刪手機對話 雄檢痛批滅證對林岱融3人交保提抗告
民進黨參選高雄市長呼聲最高的立委林岱樺,2月20日因助理費案遭檢調搜索約談,林岱樺隔天凌晨移送至高雄地檢署複訊,檢方依涉犯貪污治罪條例諭令林岱樺100萬元交保,同時限制出境、出海及限制住居,林岱樺弟弟林岱融及服務處王姓、黃姓工作人員均遭聲押但獲交保。雄檢今天(2月22日)宣布對林岱融等3人提出抗告,雄檢強調,全案偵辦過程一切視證據而定,絕無任何政治考量。
雄檢指出,高雄地院雖然裁定林岱融及黃姓、王姓被告等3人交保,但法官在裁定理由中,支持檢方認定被告犯罪嫌疑重大,也認定被告有刪除手機對話等湮滅證據之行為,而證人間之供述亦與客觀之事證顯有不符,尚有共犯及證人待傳訊,明確認定被告均涉犯最輕本刑為 5 年以上有期 徒刑之罪,有刑事訴訟法第 101 條第 1 項第 2、3 款之羈押原因。
雄檢表示,裁定理由已認定,被告 3 人確涉犯貪污治罪條例第 5 條第 1 項第 2 款之公務員利用職務上機會詐取財物、刑法第 214 條之使公務員登載不實、刑法第 336 條第 1 項公益侵占等罪嫌重大,也認被告等人情誼非淺,聯繫討論並非難事,而有事實足認渠等有勾串證人之虞。
法院既認定本署檢察官蒐證明確,被告等行為也有法定之羈押原因,卻未裁定羈押禁見,僅諭知交保,恐嫌速斷,實無從避免上開持續滅證、勾串之情事,而有妨害將來審理發現真實之訴訟目的,本署依法於今日提出抗告。
雄檢強調,本案已備齊相關事證,向法院聲請核發搜索票共計 14 張,於前日(20 日)指揮法務部調查局南部機動工作站執行搜索,並傳喚被告 8 人、證人 14 人。本署偵辦團隊係秉持客觀中立之原則,相關程序均有嚴密之蒐證作為,嚴格依法定程序調查證據及認定相關事實,正持續就蒐得之各項證據成果 比對徹查,一切視證據而定,絕無任何政治考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