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書/從以巴衝突看外交部應恢復重設情報司
作著:鄭明德(臺北城市科技大學企業管理系教授)
以巴衝突震撼全球。此次衝突中,頗讓人關注的是以色列情報機關的失靈。長期以來,在中東及全球享有盛名的摩薩德等情報機關,竟無法就哈瑪斯攻擊進行預警,被視為重大的國安危機。情報領域如此重要,必須高度關注。筆者近日閱讀書籍,發現1944年我國外交部組織法中,有設置情報司,但當前卻沒有,因此建議外交部可以恢復設置情報司。
當年外交部組織法第9條規定,情報司搜集國內外情報事項、宣傳外交政策、撰譯中外新聞稿件、招待接洽新聞記者、編行出版物等。外交部掌理情報,本是情報學教科書及實務中認可的業務。情報學書中指出,外交官是人力情報搜集的主力,直接且光明正大進行。當前,外交官搜集的情報,仍是各種政治分析的重要來源。如果外交官與駐在國重要政治人物關係密切,就能熟悉該國政治生態,洞察該國政治情勢,而媒體無法出現這類情報的真知灼見。
我國當前情報機關有國家安全局、國防部軍事情報局、國防部電訊發展室、國防部軍事安全總隊、國防部政治作戰局、國防部憲兵指揮部、國防部參謀本部資通電軍指揮部、海洋委員會海巡署、內政部警政署、內政部移民署、法務部調查局。整體而言,其業務範圍多集中於軍事,成員多為職業軍人或其出身;有些業務則集中於兩岸,例如法務部調查局。其中,國家安全局統合指導與協調,屬於中央情報機關,其他機關則是部門情報機關。
外交國防主導角力激烈,加強對外情報作為
外交部若恢復設置情報司,首先要注意的是與軍事情報機關的關係。1951年以色列摩薩德剛成立時,與政府各機關都發生過對立,問題包括:誰協調整體的情報策略?誰負責分析及評估初步的情報資訊?誰負責吸收情報人員?誰負責審查情報報告?誰負責為國家領導人解讀情報資訊等?其中,以色列外交部與國防部之間的較勁最為激烈,雙方都認為本身機關有權力主持海外的情報活動。參考此經驗,我國外交部若恢復設置情報司時,要特別留意跟國防部各情報機關的互動。
後來,摩薩德就隸屬於以色列外交部的監督,但其成員也包括負責國內情報、軍事情報的官員。這個模式,值得我國外交部設置情報司時參考。當然,任用不同性質公務人員時的適法性問題必須留意。其次,建議情報司業務可以多聚焦美國、日本、東南亞國家、國際組織與國際熱點,後者例如烏克蘭、蘇聯、以色列、巴勒斯坦、中東等最新情勢,彌補當前情報搜集的不足之處。
以巴衝突再次提醒情報的重要性。本文建議外交部恢復設置情報司,加強對外情報作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