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壓電批次生產時間電價今上路 尖峰離峰電價差每度超過6元
台電今年實施的高壓電和特高壓電時間電價,非夏月離峰時段分為凌晨0~6點和11點~14點共2個時段,有部分業者認為產品生產製程難以配合,台電為此從11月1日起提供新版的「批次生產時間電價」,1.7萬使用高壓電和特高壓電的用戶可自行選擇是否採用,有多少用戶會重新選擇新方案,還有待觀察。
台電說明,「批次生產時間電價」,提供業者調整產程的時間彈性,鼓勵用戶在陽光充足的時段用電,離峰時段從原有的9小時延長為至多18小時,尖峰時間則縮短為6小時,並涵蓋夜間尖峰時段,因此時段調整後的電費差額反映在費率上,尖峰費率提高為每度8~9元,與離峰費率比較,價差高達6~7元,是目前時間電價中價差最大的電價方案。
依照台電的營業規章規定,高壓以上用電大多由直接從事生產性質的用電場所使用,包括農、林、漁、畜牧、礦業,及從事物品製造、加工或修理業務的用戶,而這次提供的批次生產時間電價方案,較適合可配合尖、離峰時間調整產程者選用,包括鋼鐵、鑄造、工具機等產業,生產製程具批次性,可利用離峰批量生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