鄉代差2票遭拒驗票判違憲! 憲法法庭:違反平等原則
2022年進行九合一選舉,新竹縣新豐鄉民代表候選人葉高潔以2票之差落選,向法院申請驗票遭駁回,進而申請釋憲,憲法法庭17日判決,選罷法相關規定牴觸憲法保障平等權而違憲,立法者應盡速修法,修法完成之前,所有公職人員選舉落選人得票數差距於千分之三以內,都可以聲請重新計票。
憲法法庭摘要判決指出,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69條第1項前段規定,排除區域與原住民立法委員、直轄市長及縣(市)長選舉以外公職人員選舉得票數最高之落選人,於其得票數與當選最低得票數差距在有效票千分之三以內時,得向管轄法院聲請重新計票,於此範圍內,牴觸憲法第7條保障平等權之意旨,違憲。
憲法法庭表示,立法者應儘速檢討修正相關規定,於修法完成前,凡公職人員選舉結果,得票數最高之落選人,其得票數與當選最低得票數差距在有效票千分之三以內時,均得於投票日後7日內,依相關規定,向管轄法院聲請查封全部或一部分投票所之選舉人名冊及選舉票,並就查封之投票所於20日內完成重新計票。
葉高潔於2022年11月26日選舉獲得1667票,與當時排名第5的當選人姜政焜僅差2票,申請重新計票,被法院駁回後,隨後申請憲法審查,認為人為計票過程中可能發生的疏失是隨機的,並非只會發生在較大規模的選舉,重新計票是賦予未當選的候選人可以經由法院再次檢驗選票正確性的權利,重新計票也是憲法保障人民享有被選舉權、依選舉結果服公職權的核心內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