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人權宣言》75周年 陳菊盼以人權為基礎因應氣候變遷衝擊
國家人權委員會於22、23日兩天舉辦「氣候變遷與人權-國家人權機構的角色」國際研討會,邀請亞太區域國家人權機構論壇(APF)、太平洋共同體(SPC),以及法國、菲律賓、馬來西亞、蒙古等國家人權機構等代表與會,與國內學者專家、政府機關及民間團體進行交流。主任委員陳菊於開幕致詞時表示今年適逢《世界人權宣言》75周年,其中第3條的生命權、第25條的健康權等,都受氣候變遷所影響,應優先關注影響面向。
陳菊主委首先談到,1970年代臺灣處在威權統治時期,長達38年的戒嚴裡,沒有言論自由、沒有集會遊行權、政治良心犯可以任意被政府拘捕監控,是個人權的黑暗時代。當時,看到《世界人權宣言》的小冊子,雖然只有三十條,卻是一份非常重要的國際文書,即使現代衍生出許多新興人權,《世界人權宣言》所傳遞的人權價值仍然適用。
陳菊指出,2022年7月,聯合國大會決議通過「享有乾淨、健康和永續的環境是一項基本人權」,強調所有人權都是相互關聯、依存的;世界各地的人都受到環境破壞的影響,尤其是婦女、兒童,以及原本就屬於不利處境群體的原住民、高齡者、身障人士等。
因此,國家人權委員會這次主辦的研討會,首日即聚焦在氣候變遷對人權的影響,包括對於脆弱族群的影響,邀請國外人權機構、學者及國內團體共同討論;第二天則著重在國家人權機構的職權,討論如何強化國家人權機構的獨立性和有效性,包括監督、接受申訴、與民間團體合作等等,來保障及促進人權,接軌國際人權標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