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強盜逃獄犯林信吾以55刀殘忍殺害2警,台南地院今天判處死刑。圖/菱傳媒

明德外役監逃獄犯55刀刺死兩警 台南地院今判處死刑

發布於: 11 月 23 日標籤:,

《菱傳媒》報導,明德外役監逃獄犯林信吾去年8月22日偷竊機車後,為逃避台南市民權派出所警員凃明誠、曹瑞傑查緝,竟殘忍持刀刺死兩警,台南地檢署偵結起訴時,特別提及密錄器錄下兩警身中17刀、38刀後垂死哀號情形,建請法官判處死刑。台南地院23日以殺人罪判處林信吾死刑,褫奪公權終身。

檢警調查,林信吾(46歲,有強盜前科)是明德外役監受刑人,去年8月15日逃獄時購買彈簧刀,以備警方追查時拒捕。同年月22日清晨,他在中西區赤崁街偷竊一輛機車,騎到北汕尾三段的墓厝。民權派出所警員凃明誠、曹瑞傑受理報案後到當地查緝,凃警下車徒步搜尋時意外發現機車,豈料躲在墳墓後方的林信吾竟突然跳出來襲擊警察,導致凃員身中17刀倒地。

此時,曹瑞傑駕駛警車趕抵現場,林信吾竟持凃員警槍在5秒內對警車連開6槍,其中一槍竟差點擊中曹警。警車被攻擊後失控撞入路旁草叢,曹警自行脫困靠近凃明誠查看傷勢,卻遭殺紅眼的林信吾持續攻擊,林朝曹員連砍38刀,導致曹員失血嚴重、呼吸衰竭倒地。

警員凃明誠遭逃犯林信吾連刺17刀,甚至割斷頸動脈。圖/菱傳媒

檢方認為,林信吾狠心殘殺凃、曹2人致其重傷倒地後,對他而言威脅已消除,但他竟未對垂死2人存有一絲一毫憐憫,逕自在現場搜刮槍彈離開,讓倒臥血泊的兩警,在南台灣八月正午的烈日下曝曬等死。

趕來支援的陳警,其密錄器錄下身中17刀的凃警臨死前討水悲鳴,38刀的曹警為營救同袍試圖爬起,兩人死前承受身心折磨,痛苦難以想像,筆墨難以形容。兩人只是認真執行職務警員,卻無故遭被告暴行,凡親眼看過兩人皮開肉綻的遺體,沒人否認本案確為情節最為重大之罪行。

警員曹瑞傑(左)、凃明誠(右)分別身中38刀、17刀。圖/菱傳媒

檢方認為,被告連續犯罪,先殺警奪槍再持槍強盜超商,對人民對法秩序的信賴及遵法意識造成莫大衝擊與破壞。對被告處以極刑雖無法喚回兩警生命、逆轉被告惡行,也無法平復家屬的悲痛,更無法矯治、改善被告,但卻是唯一能充分評價被告殘酷惡行、予以公正應報的刑罰。

救護員將曹瑞傑送醫急救。圖/菱傳媒